 |
 |
 |
|
|
|
|
|
| |
|
 |
| |
建筑装饰设计是建筑设计的继续,是对原建筑空间的调整、充实、完善和进行再创造,是在充分满足使用功能布局的基础上,求得室内空间造型的独创性,装饰材料及其质感、色彩运用的合理性,灯光、机电设备和声、光的科学性,装饰陈设、绿化布置的艺术性,以及施工的精致性等等。装饰设计不仅要满足人的物质功能需要,同时还要满足人的精神功能的需要,对室内空间环境加以"升华",赋于气氛、个性、情趣、格调,而且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,这是装饰设计可以追求的。
设计原则
1、标准定位
2、时空定位
设计力求用全新的设计手法、个性独具且富有标志含义的、新颖别致的空间艺术环境。
3、欧式风格整体统一协调一致
原建筑外立面造型具有浓郁的欧式风格,为取得整体统一协调,在室内空间环境的艺术处理上,在装饰装修材料的选择上,在装饰色彩的运用上,以及在家具、灯具和绿化的陈设布置上都紧紧围绕该风格。虽厅室不同,场合不同又有变化,因紧紧扣住欧式风格而使中华园更富有节奏感、韵律感,从而产生较强的艺术感受力。 |
| |
|
|
|
|
|